食品包装标签上可以用传统两个字吗?比如传统工艺

品牌资讯网 2022-07-26 18:54 编辑:曹斌 23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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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传统工艺能否标这个问题可大可小。如果你有相关的证明材料证明自己的产品是由传统工艺制作而来的,并且这份文件又能被政府部门(譬如工商)认可的 ,那你就标着好了。如果没有证明材料,又不被认可,那追究起来,你就很被动了。

食品包装规范

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扩展资料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规定:
第五条 食品或者其包装上应当附加标识,但是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不附加标识的食品除外。

第十条 定量包装食品标识应当标注净含量。对含有固、液两相物质的食品,除标示净含量外,还应当标示沥干物(固形物)的含量。
净含量应当与食品名称排在食品包装的同一展示版面。净含量的标注应当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在一个销售单元的包装中含有不同品种、多个独立包装的食品,每件独立包装的食品标识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标注。
透过销售单元的外包装,不能清晰地识别各独立包装食品的所有或者部分强制标注内容的,应当在销售单元的外包装上分别予以标注,但外包装易于开启识别的除外;能够清晰地识别各独立包装食品的所有或者部分强制标注内容的,可以不在外包装上重复标注相应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

被索赔十倍赔偿,预包装食品标签有何基本要求

预包装食品标签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7718-2011的规定,强制标识的内容必须标注,非强制标识的也要符合GB778的要求。再说,标签不合格一般不会索赔,属于标签瑕疵,不影响食品的品质,不会影响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但是,对因标签、标志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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